%0 Journal Article %A 林一英 %T 非授权支付的责任承担——兼评《电子商务法》相关条款 %D 2018 %R 10.19722/j.cnki.1008-7729.2018.0230 %J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 %P 34-41 %V 20 %N 6 %X 当前,司法实践中对非授权支付一般按照合同纠纷处理,采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,由用户承担举证责任。司法实践不利于保护消费者,也不利于促使支付机构提高技术,确保支付安全。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外文献,并进行实证案例分析,认为非授权支付责任应采用严格责任,将责任赋予能够分散损失和以最低成本采取预防措施的一方,并且以最低成本实现责任确定。在适用《电子商务法》非授权支付条款时,应当实现对消费者的统一保护,并由支付机构承担举证责任,将消费者过错类型化,确定支付机构免责和减轻责任的条件。 %U https://journalsk.bupt.edu.cn/CN/10.19722/j.cnki.1008-7729.2018.0230